天津公租房官网天津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包括官网名称、官网网址、官网入口等,详见正文:
申请人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手续:(一)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附件1),提出申请。(二)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提出申请:
因就业在本市落户2年以上,仍在本市工作的单位城镇集体户籍的申请家庭,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书;房屋被征收的,提供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申请家庭无法提供户籍地房屋证明材料的,区住建委可通过系统查询,并结合申请人承诺认定住房情况。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或申请人承诺。
4.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区住建委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原件无误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后,可申请优先摇号。
1.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三代《残疾人证》及户籍地街道残联出具的残疾等级和类别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伤残人员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需提供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和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肢体、视力残疾证明以及无工作单位证明。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参战部队AG体育注册、参试部队、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人员的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
5.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AG体育注册,以及《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试行)》施行前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人员,需提供相应表彰证书或证明。
6.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需提供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荣誉证书。
7.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颁发的国家综合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学员证》。
8.年满18周岁孤儿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需优先保障的年满18周岁孤儿名单。
(四)因申请人重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天津公租房登记官网入口及操作流程天津本地宝已经为大家汇总好了,有需要的一起来看!
天津公租房要如何申请呢,具体的公租房申请规定已经给大家整理好啦,有需要的朋友们快来看!
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相关情形之一的,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天津公租房申请材料给大家整理好啦!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和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所需材料补贴,见正文
2024三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入住通知方式为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2024第三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摇号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
需要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
2024第三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登记对象为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的家庭。
2024第三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摇号规则天津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摇号时间、摇号代表产生方式、摇号组别、摇号方式详见正文:
2024天津西青区公租房登记规则天津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AG体育注册。
【导语】:天津公租房官网天津本地宝为大家整理好了!包括官网名称、官网网址、官网入口等,详见正文:
申请人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手续:(一)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附件1),提出申请。(二)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提出申请:
因就业在本市落户2年以上,仍在本市工作的单位城镇集体户籍的申请家庭,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书;房屋被征收的,提供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申请家庭无法提供户籍地房屋证明材料的,区住建委可通过系统查询,并结合申请人承诺认定住房情况。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或申请人承诺。
4.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区住建委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原件无误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后,可申请优先摇号。
1.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三代《残疾人证》及户籍地街道残联出具的残疾等级和类别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伤残人员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需提供伤残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伤残人员证》)和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肢体、视力残疾证明以及无工作单位证明。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参战部队、参试部队、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人员的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具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
5.国家、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以及《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试行)》施行前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人员,需提供相应表彰证书或证明。
6.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需提供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荣誉证书。
7.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颁发的国家综合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和《学员证》。
8.年满18周岁孤儿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需优先保障的年满18周岁孤儿名单。
(四)因申请人重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Copyright © 2002-2024 环保精工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1034423